关于金乡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公示

        根据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公告,金乡盛运环保电力有限公司于2020年7月16日在济宁市金乡县主持召开了“金乡盛运环保电力有限公司金乡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专家评审会。会议组织成立了验收工作组,验收工作组由建设单位金乡盛运环保电力有限公司、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以下简称“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山东鲁金环境工程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山东蓝城分析测试有限公司及青岛康环检测科技有限公司、环评单位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未到)、环境监理单位济宁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环保设施施工单位浙江中天智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和3位技术专家(负责技术审查工作)组成。

        会议期间,验收工作组对金乡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项目环保执行情况和编制单位关于项目“验收报告”的汇报,审阅并核实了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后一致认为:根据验收监测报告、资料查阅及现场踏勘检查,金乡盛运环保电力有限公司金乡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保手续齐全,基本落实了环评及批复要求的环保措施。根据验收期间的监测数据,验收监测期间环保措施运行总体有效,污染物满足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要求,固废能够妥善处置;环境风险应急设施及应急预案完善。项目基本上具备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在按照验收意见完善相关要求后,可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现将项目工程的验收结果及验收资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众如有问题或者意见,自公示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上午8:30-12:00,下午13:30-18:00)向金乡盛运环保电力有限公司进行反应。反应问题应实事求是,并尽可能提供可查的具体线索。可当面反应、书面反应、电话反应。针对反应的问题我单位将进行答疑。

        公示时间:2020年9月17日至2020年10月19日。

        公示资料:见附件

        联系电话:17660176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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